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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出海合规概览

3 部法规、10 条已拆解义务、0 条数据出境路径。下面按"什么时候开始管你"和"要做哪几件事"组织。

监管时间线:接下来的节点

  1. 2025-01-06

    第 44 届议会第 1 会期结束,法案失效,AIDA 从未生效

    加拿大《人工智能与数据法》(AIDA,C-27 号法案)——已随会期结束失效,从未生效
  2. 2025-05-26

    第 45 届议会第 1 会期开始;截至抓取日该会期无任何以人工智能为规制对象的法案

    加拿大《人工智能与数据法》(AIDA,C-27 号法案)——已随会期结束失效,从未生效
  3. 2026-06-15未最终确定

    新一届议会提出 C-36 号法案,拟制定《保护隐私与消费者数据法》并修订 PIPEDA(尚未通过)

    加拿大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PIPEDA)
  4. 2026-09-12

    核实:PIPEDA 仍为加拿大联邦私营部门隐私法,取代它的《消费者隐私保护法》未获通过

    加拿大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PIPEDA)

适用法规(3)

现行有效数据与隐私相关度 高

加拿大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PIPEDA)

中国 AI 企业受 PIPEDA 约束的典型情形:(1)在加拿大设立子公司、研发中心或销售实体,在商业活动中处理客户或用户个人信息;(2)虽在境外,但向加拿大个人提供商业性产品或服务并处理其个人信息——OPC 一贯以与加拿大存在"真实且实质的联系"作为对跨境组织主张管辖的依据;(3)作为加拿大企业客户的处理方接收其个人信息用于标注、训练、推理或运维——此时客户依附表 1 第 4.1.3 条须以合同方式向你施加可比保护水平,实务上表现为数据处理协议、安全问卷、审计权与分包限制;(4)加拿大雇员数据——注意 PIPEDA 对雇员个人信息的适用限于联邦事务、工程或业务,省级受规管企业的雇员数据适用省法。此外,魁北克、艾伯塔与不列颠哥伦比亚三省有被认定为"实质相似"的省级私营部门隐私法,在这些省内的商业活动优先适用省法(见本语料的魁北克条目)。

5 条义务 · 复核 2026-09-12

分阶段适用数据与隐私相关度 高

魁北克 25 号法(私营部门个人信息保护法,CQLR c. P-39.1)

适用于在魁北克开展经营的任何人(person carrying on an enterprise),不以设立实体为前提。中国 AI 企业的典型触发动作:(1)在魁北克设有办公室、研发中心或雇员;(2)向魁北克居民提供在线产品或服务并收集其个人信息——魁北克对法语服务与消费者保护的执法一向积极,面向消费者的 AI 产品需特别关注;(3)为魁北克企业客户提供模型、评分、客服自动化或数据处理服务,从而被其依第 17 条要求签署书面协议并配合隐私影响评估;(4)把魁北克个人信息传至中国、美国或其他省份处理——注意第 17 条的"魁北克以外"包括加拿大其他省份,不限于国境之外,这是很多企业误判之处;(5)在魁北克面向个人作出纯自动化的授信、定价、筛选或账号处置决定。

5 条义务 · 复核 2026-09-12

草案/提案AI 监管相关度 中

加拿大《人工智能与数据法》(AIDA,C-27 号法案)——已随会期结束失效,从未生效

本条目不产生任何现行义务。对中国 AI 企业的实务用法有三条:(1)在投融资尽调、客户问卷与投标材料中,不得把 AIDA 描述为已生效的加拿大 AI 法,也不得把"符合 AIDA"作为合规主张;(2)在加拿大市场的 AI 合规设计基线应当是 PIPEDA(联邦)与省级隐私法(尤其魁北克 25 号法、艾伯塔与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省级法),以及适用行业的专门监管;(3)持续跟踪第 45 届议会是否提出继任 AI 立法,并在其文本公布后重新评估,因为 AIDA 原有的"高影响系统"框架可能以新的形式回归;同时跟踪已进入二读的 C-36 号法案(拟修订 PIPEDA),它不是 AI 立法,但会改写你在加拿大的隐私合规底盘。

0 条义务 · 复核 2026-09-12

来源(7)

内容截至 2026-09-12 · 语料版本 2026.09|本内容基于公开官方来源整理,标注了来源链接与复核日期,供合规决策参考;监管要求可能变化,正式对外披露、监管申报或合同承诺前请由持证专业人士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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