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市场前完成内部风险分析并编制技术文件,保存 10 年
制造者须在投放市场前完成内部风险分析,并编制至少包含产品总体描述与安全评估相关基本特性的技术文件;在与产品风险相称的范围内还应包含风险分析与所采取的消除/缓解方案(含自测或委外测试报告结论)、以及为满足一般安全要求所适用的欧洲标准或其他要素清单。仅部分采用标准时须指明采用的部分。技术文件须保持最新并自投放市场起 10 年供市场监管机关调取。
- 触发条件
- 所有向欧盟消费者投放消费品的制造者,包括以自有品牌在欧盟销售的中国原厂与贴牌方。
-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内部风险分析报告
- · 技术文件(产品描述、安全相关基本特性、风险与缓解方案)
- · 第三方或自有实验室测试报告
- · 所适用欧洲标准清单及部分采用条款说明
- · 技术文件版本控制与 10 年留存记录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8–25 人日(估算,非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