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是否落入 TRAIGA 属地范围
本法适用于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主体:在得州推广、宣传或开展业务;生产被得州居民使用的产品或服务;或在得州开发或部署人工智能系统。「消费者」限于以个人或家庭身份行事的得州居民,不包括以商业或雇佣身份行事的个人。属地判断结论应书面记录,因为「产品被得州居民使用」这一项覆盖面极广,仅在美国应用商店上架即可能触发。
- 触发条件
- 任何面向美国市场发行 AI 产品的中国企业。
- 开始适用:2026-01-01
-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属地适用性判定备忘
- · 得州用户分布与业务活动证据
- · 产品分发渠道清单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1–4 人日(估算,非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