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因 16 项违法事实被网信办罚款 80.26 亿元,董事长与总裁各罚 100 万元
主体: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了什么
2021 年 7 月,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依据《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滴滴公司实施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其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监管或当事方如何处理
经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 16 项违法事实,归纳为 8 个方面:违法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 1196.39 万条;过度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应用列表信息 83.23 亿条;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 1.07 亿条、年龄段信息 5350.92 万条、职业信息 1633.56 万条、亲情关系信息 138.29 万条、"家"和"公司"打车地址信息 1.53 亿条;过度收集乘客在特定场景下的精准位置(经纬度)信息 1.67 亿条;过度收集司机学历信息 14.29 万条,以明文形式存储司机身份证号信息 5780.26 万条;在未明确告知乘客情况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图信息 539.76 亿条、常驻城市信息 15.38 亿条、异地商务/异地旅游信息 3.04 亿条;在乘客使用顺风车服务时频繁索取无关的"电话权限";未准确、清晰说明用户设备信息等 19 项个人信息处理目的。网络安全审查还发现存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及恶意逃避监管等问题,因涉及国家安全依法不公开。违法行为最早开始于 2015 年 6 月,持续时间长达 7 年;违法处理个人信息共计 647.09 亿条。
结果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 80.26 亿元罚款,对董事长兼 CEO 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 100 万元罚款。网信部门在答记者问中列出从严从重处罚的五项理由:违法行为性质、持续时间、危害后果、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数量,以及涉及多个 App 的多种违法情形。
对中国出海企业的启示
- · 境外上市与数据合规是同一条风险链。本案的起点是赴美上市触发的网络安全审查,终点是史上最高的个人信息保护罚款。计划境外上市的中国 AI 企业,应在启动上市辅导的同时完成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识别与出境路径评估,而不是等交易所问询时再补。
- · "过度收集"是按条数量化认定的。剪切板、应用列表、相册截图、精准位置这类"顺手取到"的数据会被逐项统计并作为加重情节。产品侧应建立权限与字段级的必要性论证台账:每一个采集点对应一个业务功能与一份必要性说明。
- · 未明确告知的"推断型数据"同样违法。出行意图、常驻城市、异地商务/旅游这类由原始数据推断出的标签,其处理目的必须单独告知,不能被"改善服务"一句话覆盖。这条对做用户画像与推荐的 AI 企业尤其致命。
- · 敏感个人信息的存储形态会被直接检查。以明文存储身份证号被单列为一项违法事实——加密存储、密钥分离、访问审计应作为敏感字段的最低标准。
- · 主管责任会落到具体个人。董事长与总裁被单独处罚,说明"合规是法务的事"在中国监管实践中不成立;数据安全委员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决策记录要能证明其尽到监督义务。
来源(2)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发布 2022-07-21 · 核实 2026-09-12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答记者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发布 2022-07-21 · 核实 2026-09-12
内容截至 2026-09-12 · 语料版本 2026.09|本内容基于公开官方来源整理,标注了来源链接与复核日期,供合规决策参考;监管要求可能变化,正式对外披露、监管申报或合同承诺前请由持证专业人士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