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返回政策库
中国大陆现行有效对中国 AI 企业相关度:高网络安全采购与尽调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令第745号

中国网络安全监管的最高一档保护制度,为《网络安全法》项下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建立认定机制与运营者责任体系。认定不是自我判断:由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保护工作部门」)制定认定规则并报公安部备案,按规则组织认定本行业的 CII,将认定结果通知运营者并通报公安部(第八条至第十条);CII 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认定结果的,运营者应及时报告,保护工作部门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重新认定(第十一条)。运营者义务集中在第三章:安全保护措施与 CII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第十二条);建立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对 CII 安全保护负总责(第十三条);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并对其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予以协助(第十四条);该机构承担八项法定职责,含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与演练、关键岗位考核、教育培训、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对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实施安全管理、按规定报告事件与重要事项(第十五条);保障运行经费与人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决策应有该机构人员参与(第十六条);自行或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每年至少一次网络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及时整改并按保护工作部门要求报送(第十七条);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发现重大威胁时向保护工作部门、公安机关报告(第十八条);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须通过安全审查(第十九条);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其技术支持和安全保密义务与责任并监督履行(第二十条);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的及时报告并按要求处置 CII(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另设一条对全社会的禁止性规定: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 CII 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活动;对基础电信网络实施此类活动应事先向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已对照官方来源核实 · 2026-09-12已对照官方原文核实

它管不管得到我?

对中国 AI 企业有两条完全不同的适用路径,绝大多数企业走的是第二条。路径一(少数):企业自身被认定为 CII 运营者。这只会发生在企业为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承载关键核心业务的网络设施或信息系统,并由该行业的保护工作部门按认定规则认定、书面通知之后;企业不能自我认定为 CII,也不能因为「我们觉得不是」而免责——判断权在保护工作部门,事实依据是那份认定通知。路径二(常见):作为 CII 运营者的供应商或服务商,义务通过采购链条传导下来。典型场景是把大模型平台、智能客服、视觉质检、数据中台或 AI 运维产品卖给电力、交通、金融、政务客户,此时对方会把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要求写进采购条款: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采购要通过网络安全审查(企业需要配合提交材料、说明供应链与数据流向);必须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技术支持年限、安全保密义务与责任并接受监督;产品和服务须满足「安全可信」口径;第十五条第(七)项把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纳入运营者的安全管理范围,意味着企业的实施与运维团队也会被纳入客户的安全管理与考核。此外,第三十一条对所有企业生效:做安全测试、红队、自动化渗透或漏洞扫描类 AI 产品的团队,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对 CII 实施漏洞探测与渗透性测试,产品的默认扫描范围与演示环境必须做硬性边界。

重点行业:通用、企业软件 SaaS、大模型 / 生成式 AI、AI 智能体、计算机视觉、AI 硬件与算力

适用时间线

  1. 2021-08-17

    国务院令第745号公布(成文日期 2021-07-30,2021-04-27 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

    条例依据《网络安全法》制定(第一条),第二条给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

  2. 2021-09-01

    第五十一条:条例施行,运营者责任义务开始适用

    自该日起,第三章「运营者责任义务」(第十二条至第二十一条)全面适用:三同步、责任制与主要负责人总责、专门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背景审查、每年至少一次检测与风险评估、重大事件报告、优先采购安全可信产品与网络安全审查、与供应商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合并分立解散报告。

义务清单(5 条)

每条都写明触发条件、需要留存的证据与条款出处

以保护工作部门的认定通知为准,并报告可能影响认定结果的重大变化

严重度 高第八条至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不要自行判断是不是 CII,也不要把「没收到通知」当成结论已经落定。应当做三件事:一是建立台账,登记是否收到过保护工作部门的 CII 认定通知、涉及哪些网络设施与信息系统、认定日期与通知文号;二是把「较大变化」的识别规则写进变更管理流程——系统重大改造、承载业务范围变化、架构或托管方式变更、上下云、重大数据迁移,都应触发评估并及时向保护工作部门报告,保护工作部门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重新认定并通知;三是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时及时报告保护工作部门,并按其要求对 CII 进行处置,确保安全。作为供应商时,同一台账要反向登记「哪些客户是 CII 运营者、我们承载其哪一部分系统」,因为客户的认定状态直接决定合同里会落下哪些义务。

触发条件
已收到或可能收到 CII 认定通知的企业;以及为重要行业客户承载关键核心业务系统的 AI 供应商。
时限:较大变化发生后及时报告;保护工作部门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重新认定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CII 认定通知原件与台账(涉及系统清单、认定日期、通知文号)
  • · 变更管理流程中「可能影响认定结果的较大变化」判定节点的制度文件
  • · 较大变化的评估记录与向保护工作部门的报告回执
  • · 重新认定结果通知及台账更新记录
  • · 合并、分立、解散情形下的报告记录与 CII 处置方案
  • · 客户侧 CII 状态登记表(哪些客户是运营者、我方承载范围)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5–15 人日(估算,非承诺)

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完成安全背景审查并落实其八项法定职责

严重度 极高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

把三件通常被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情合并成一个有编制、有预算、有决策权的实体。第一,机构与人: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对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予以协助),保障运行经费并配备相应人员;主要负责人对 CII 安全保护负总责,领导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第二,职责:该机构须落实第十五条的八项职责——建立网络安全管理与评价考核制度并拟订安全保护计划;组织推动防护能力建设并开展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按国家及行业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预案、定期演练、处置事件;认定网络安全关键岗位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建议;组织教育培训;履行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并建立相应制度;对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实施安全管理;按规定报告网络安全事件和重要事项。第三,决策参与:开展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有关的决策应当有专门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参与——这条是审计时最容易证伪的,需要在决策会议纪要里留下该机构人员的出席与意见记录。另外,安全保护措施应与 CII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第十二条),新建系统的立项文件里必须能看到安全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批次。

触发条件
被认定为 CII 运营者的企业;未被认定但承接 CII 运营者委托运维的供应商会被要求对齐同等管理要求。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专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文件、编制与预算批复
  • · 机构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背景审查记录
  • · 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责任制文件与主要负责人签署记录
  • · 网络安全管理与评价考核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计划
  • · 监测、检测与风险评估的执行记录
  • · 本单位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与定期演练记录
  • · 网络安全关键岗位清单、考核记录与奖惩建议
  • ·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与培训、考核记录
  • · 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文件
  • · 对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实施安全管理的制度与检查记录
  • ·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决策会议纪要中专门机构人员的出席与意见记录
  • · 新建/改造项目中安全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立项与验收文件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30–90 人日(估算,非承诺)

每年至少一次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并按规定报告重大事件与重大威胁

严重度 极高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两件必须留下时间戳的事。检测与评估(第十七条):运营者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 CII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网络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保护工作部门要求报送情况——注意三个动作缺一不可,只做检测不整改、或整改了不报送,都落在第三十九条第(八)项的处罚情形里。事件报告(第十八条):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发现重大网络安全威胁时,运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保护工作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条例同时列举了特别重大情形(CII 整体中断运行或主要功能故障、国家基础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数据泄露、较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违法信息较大范围传播),这类情形由保护工作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及时上报国家网信部门与公安部——对企业的含义是:这五类现象一旦出现,报告链条会立即升级到部委层面,内部的分级判定标准必须能识别它们。同时配合保护工作部门与公安、国家安全、保密、密码等部门依法开展的检查检测(第二十八条)。

触发条件
CII 运营者;受托开展检测评估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以及为运营者提供系统与运维的 AI 供应商(整改与报送往往需要供应商配合出具材料)。
时限:检测与风险评估每年至少一次;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重大威胁发生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年度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报告(自行开展或委托机构出具)
  • · 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的合同与机构资质材料
  • · 安全问题整改台账:问题、责任人、整改期限、验证结果
  • · 按保护工作部门要求报送检测评估与整改情况的报送记录与回执
  • · 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标准与判定记录(含对特别重大情形五类现象的识别口径)
  • · 重大事件/重大威胁向保护工作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报告记录与时间戳
  • · 配合各主管部门检查检测的配合记录与整改闭环材料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15–45 人日(估算,非承诺)

作为 CII 供应商:签订安全保密协议、配合网络安全审查、满足安全可信要求

严重度 极高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十五条第(七)项

这是绝大多数 AI 企业真正会被这部条例管到的地方——义务不是直接落在你头上,而是通过客户的采购合同传导下来。三条并行准备:(1)安全保密协议(第二十条):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提供者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密义务与责任,并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供应商要预先想清楚自己能承诺什么:技术支持的年限与响应时效、安全漏洞的通报与修复窗口、人员保密与背景要求、数据的处理与留存边界、分包与再委托的限制、违约责任与审计配合。(2)网络安全审查(第十九条):运营者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供应商需要能快速提交产品与服务的供应链构成、关键部件与开源组件来源、研发与运维人员所在地、数据流向与存储位置、远程访问与升级机制等说明材料。(3)服务过程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第(七)项):运营者要对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实施安全管理,意味着实施与运维团队的人员、账号、远程接入、变更操作都会被纳入客户的管控与考核,供应商侧应有可交付的账号与操作审计能力。

触发条件
向电力、交通、金融、电信、公共服务、政务等重要行业客户销售大模型平台、AI 应用、数据平台或运维产品的中国 AI 企业;以及为这些客户提供实施与运维服务的团队。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与 CII 运营者签订的安全保密协议文本及签署记录
  • · 技术支持承诺说明:支持年限、响应时效、漏洞通报与修复窗口
  • · 网络安全审查配合材料包:供应链构成、关键部件与开源组件来源清单、研发与运维人员所在地、数据流向与存储位置、远程访问与升级机制说明
  • · 人员保密承诺书与背景要求执行记录
  • · 分包与再委托的审批记录及对分包方的约束条款
  • · 实施与运维账号台账、远程接入审批与操作审计日志
  • · 安全保密协议履行情况的自查与客户监督配合记录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15–45 人日(估算,非承诺)

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做漏洞探测与渗透性测试

严重度 极高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第三十一条是对所有个人和组织的禁止性规定,不以是否为运营者为前提: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其安全的活动;对基础电信网络实施此类活动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报告。对做安全测试、红队、攻击面测绘、自动化漏洞扫描或具备联网探测能力的 AI Agent 的团队,这条直接约束产品设计:默认扫描范围必须有硬性白名单与禁扫名单,授权文件(来自运营者或保护工作部门)应作为发起扫描的前置校验而不是事后凭证,演示与压测环境不得指向真实 CII,第三方用户使用产品发起的探测行为需要在服务协议与技术层面同时受限。违反并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5 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工作,受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

触发条件
所有中国 AI 企业,尤其是安全测试、攻防演练、资产测绘、漏洞扫描类产品的提供者,以及具备自主联网与探测能力的 AI Agent 提供者。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扫描与测试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来源、校验方式、留存要求
  • · 来自运营者或保护工作部门的书面授权/批准文件
  • · 产品的目标白名单与禁扫名单配置证据
  • · 发起扫描前的授权前置校验实现说明与日志样本
  • · 演示与压测环境的目标范围隔离证明
  • · 服务协议中限制用户越权探测的条款与技术限制措施说明
  • · 对基础电信网络实施相关活动的事先报告记录(如适用)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5–20 人日(估算,非承诺)

罚则

第三十九条:运营者有十项列举情形之一的(含未及时报告可能影响认定结果的较大变化、安全保护措施未三同步、未建立保护制度和责任制、未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未对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决策无专门机构人员参与、专门机构未履行第十五条职责、未每年至少一次检测和风险评估或未及时整改或未按要求报送、采购时未按规定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合并分立解散未及时报告或未按要求处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未按规定报告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重大威胁的,处罚同上。第四十一条:采购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未进行安全审查的,处采购金额 1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不配合检查检测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非法侵入、干扰、破坏 CII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 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五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一条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5 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从事。

已知不确定之处

三处需自行落地核实:(1)**认定规则未公开**。条例第九条把认定规则的制定权交给各行业保护工作部门(报公安部备案),本轮未取得任何一个行业的认定规则全文,因此无法从本条目判断某企业或某系统是否落入 CII 范围——唯一可靠依据是保护工作部门的书面认定通知。任何「按行业推断我们是/不是 CII」的结论都不成立。(2)第十九条的网络安全审查「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执行,具体程序、触发门槛与审查机关由《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另行规定,本轮未核实其文本,故本条目不写审查的时限、材料清单与流程细节。第二十条的安全保密协议同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本轮未取得该规定的具体要求,所列协议要点是依据第二十条的义务内容整理的实务清单,不是法定必备条款清单。(3)条例第六条要求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基础上采取保护措施,等级保护的定级与测评要求由另一套规范体系规定,本轮未核实。

相关公开案例

  • 滴滴因 16 项违法事实被网信办罚款 80.26 亿元,董事长与总裁各罚 100 万元2022

相关标准

  • ISO/IEC 27001:2022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要求 · ISO/IEC 27001:2022(第 3 版,2022-10);欧洲采标 EN ISO/IEC 27001:2023 并含 A1:2024 修改单
  • CSA STAR 与 STAR for AI(含 CCM / CAIQ / AICM / AI-CAIQ) · STAR 项目(CCM/CAIQ v4.1 合并版);AI 控制矩阵 AICM v1(2025-07-09 发布,2025-10-30 更新,另有 v1.1)

来源(2)

内容截至 2026-09-12 · 语料版本 2026.09|本内容基于公开官方来源整理,标注了来源链接与复核日期,供合规决策参考;监管要求可能变化,正式对外披露、监管申报或合同承诺前请由持证专业人士复核。

相关法规

GDPR · PIPL · CCPA 控制映射
AI 决策可追溯 · 有来源即标注
ISO 27001 对标推进中
WCAG 2.1 AA 可访问性目标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 适用义务与官方来源 | 海问 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