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时间线:接下来的节点
2025-01-01
CCPA 金额门槛调整生效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及自动化决策技术、风险评估与网络安全审计法规2025-09-29
SB 53 正式编入法典
加州前沿人工智能透明法(TFAIA)2025-10-13
AB 853 签署并编入法典(第 674 章)
加州人工智能透明法(SB 942,经 AB 853 修订)2026-01-01未最终确定
法案按加州一般规则开始施行
加州前沿人工智能透明法(TFAIA)2026-01-01
首次披露截止日
加州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透明法(AB 2013)2026-01-01
CCPA 法规(含 ADMT、风险评估与网络安全审计条款)生效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及自动化决策技术、风险评估与网络安全审计法规2026-08-02
本编开始施行
加州人工智能透明法(SB 942,经 AB 853 修订)2027-01-01
主管部门年度报告与定义复核机制启动
加州前沿人工智能透明法(TFAIA)2027-01-01
大型在线平台与 GenAI 托管平台义务生效
加州人工智能透明法(SB 942,经 AB 853 修订)2027-01-01
ADMT 条款合规截止日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及自动化决策技术、风险评估与网络安全审计法规2028-01-01
采集设备制造商义务生效
加州人工智能透明法(SB 942,经 AB 853 修订)2028-04-01
首批风险评估提交与第一档网络安全审计报告截止日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及自动化决策技术、风险评估与网络安全审计法规2029-04-01
第二档网络安全审计报告截止日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及自动化决策技术、风险评估与网络安全审计法规2030-04-01
第三档网络安全审计报告截止日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及自动化决策技术、风险评估与网络安全审计法规
适用法规(4)
加州前沿人工智能透明法(TFAIA)
中国大模型企业在以下动作上落入本法:(1)在加州部署前沿模型(含以 API、网页产品或应用向第三方提供使用、修改、复制或与其他软件组合),且训练算力超过 10 的 26 次方次运算;(2)对既有前沿模型作实质性修改后再次部署,须重新发布透明度报告;(3)与关联方合计年收入超过 5 亿美元,从而升级为大型前沿开发者,须公布前沿 AI 框架并按季报送内部使用风险摘要;(4)在加州雇佣参与前沿模型工作的员工,须调整保密协议与举报渠道。仅将模型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开发或评估该模型本身的,不构成「部署」。
6 条义务 · 复核 2026-09-12
加州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透明法(AB 2013)
中国生成式 AI 企业在以下动作上被管到:(1)通过网页产品、移动应用或应用商店向加州用户提供文本、图像、音频或视频生成服务;(2)向加州客户提供模型 API,或以私有化/白标方式交付生成式系统;(3)在 2022-01-01 及之后发布的模型上做实质性修改后再向加州公众提供。免费提供同样触发义务。实操上最大的难点在于中国企业往往缺少完整的数据集来源与版权状态台账,需要自训练阶段起就补建。
2 条义务 · 复核 2026-09-12
加州人工智能透明法(SB 942,经 AB 853 修订)
中国企业在以下动作上被管到:(1)面向加州公众运营文生图、文生视频、语音合成或数字人产品,且月活或月访问量超过 100 万——须提供免费检测工具与 API,并在输出内容中嵌入隐性标识;(2)以 API、私有化部署或白标方式把生成式系统许可给第三方——须在合同中保障标识能力并准备 96 小时撤销机制;(3)运营面向加州用户的社交、短视频、文件分享、群发消息或独立搜索产品且独立月用户超过 200 万——2027-01-01 起须检测并展示内容溯源数据,且不得在上传或分发环节剥离溯源数据或数字签名;(4)运营模型开源社区或权重下载站点并向加州居民开放——2027-01-01 起不得提供不加标识的生成式系统。
5 条义务 · 复核 2026-09-12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及自动化决策技术、风险评估与网络安全审计法规
中国 AI 企业在以下动作上被管到:(1)其面向加州消费者的产品收集个人信息,且主体达到 CCPA「企业」门槛(2025-01-01 起年度总收入门槛为 26,625,000 美元);(2)以算法参与招聘、晋升、解雇、信贷、住房、教育或医疗服务等重大决定——触发风险评估与 ADMT 全套义务;(3)以计算机视觉或行为分析对求职者、学生、员工或独立承包商做系统性观察并推断其能力、绩效、健康、偏好、可靠性、位置或行动轨迹——这一项直接覆盖办公监控、考试监考、工厂行为识别类产品;(4)出售或共享加州消费者个人信息,或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含生物识别信息);(5)在上一日历年处理了 25 万名以上消费者或家庭的个人信息,或 5 万名以上消费者的敏感个人信息,从而触发网络安全审计。
6 条义务 · 复核 2026-09-12
可以直接用的东西
这里发生过什么
来源(7)
- 加州参议院第 53 号法案《前沿人工智能透明法》(TFAIA)正式文本加州立法信息系统(leginfo) · Bus. & Prof. Code §§ 22757.10-22757.16;Labor Code §§ 1107-1107.1 · 发布 2025-09-29 · 核实 2026-09-12
- 加州众议院第 2013 号法案《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透明度》正式文本加州立法信息系统(leginfo) · Cal. Civil Code §§ 3110-3111(第 3 分部第 4 部分第 15.2 编) · 发布 2024-09-28 · 核实 2026-09-12
- 加州参议院第 942 号法案《加州人工智能透明法》正式文本加州立法信息系统(leginfo) · Bus. & Prof. Code §§ 22757-22757.6 · 发布 2024-09-19 · 核实 2026-09-12
- 加州众议院第 853 号法案(修订《加州人工智能透明法》,第 674 章)正式文本加州立法信息系统(leginfo) · 发布 2025-10-13 · 核实 2026-09-12
- 加州隐私保护局(CalPrivacy)法规索引页加州隐私保护局 · 核实 2026-09-12
- 加州隐私保护局《CCPA 更新、网络安全审计、风险评估、ADMT 与保险法规》批准文本加州隐私保护局 · 11 CCR §§ 7120-7121、7150-7157、7200、7220-7222 · 核实 2026-09-12
- 加州隐私保护局《CCPA 金额门槛通胀调整》公告加州隐私保护局 · 发布 2024-12-17 · 核实 2026-09-12
内容截至 2026-09-12 · 语料版本 2026.09|本内容基于公开官方来源整理,标注了来源链接与复核日期,供合规决策参考;监管要求可能变化,正式对外披露、监管申报或合同承诺前请由持证专业人士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