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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现行有效对中国 AI 企业相关度:高行业专项

工业机器人安全标准 ISO 10218 系列(2025 版)

ISO 10218-1:2025《机器人学—安全要求—第 1 部分:工业机器人》与 ISO 10218-2:2025《机器人学—安全要求—第 2 部分:工业机器人应用与机器人单元》(欧洲采纳版 EN ISO 10218-1:2025 / EN ISO 10218-2:2025)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与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 · ISO 10218-1:2025 / ISO 10218-2:2025; EN ISO 10218-1:2025 / EN ISO 10218-2:2025

ISO 10218 系列是工业机器人安全的核心 B/C 类标准:第 1 部分针对机器人本体的本质安全设计、风险降低措施与使用信息,并明确把机器人本体视为“不完整机械”;第 2 部分针对工业机器人应用与机器人单元的集成。两部分 2025 版自 2025-04-01 在 CEN 成员体生效并取代 2011 版。第 1 部分明确不适用于水下、执法、军用(国防)、空中与空间机器人,也不适用于医疗机器人、护理机器人、假肢与助残器具、服务机器人、消费品,以及举升或运送人员的设备。

已对照官方来源核实 · 2026-09-12部分依据二手来源,建议复核

它管不管得到我?

中国机器人企业在以下动作下必须对齐该系列:向欧盟、日本、韩国、北美客户交付工业机器人本体或协作机器人,客户在采购技术规范中要求符合 ISO 10218-1;作为集成商在海外现场搭建机器人单元、人机协作工位或产线(ISO 10218-2);把机器人本体作为“不完整机械”供应给海外整机厂,需随附装配声明与集成限制条件;投标海外汽车、电子、物流客户时被要求提交安全功能等级(PL/SIL)论证与协作应用风险评估。由于机器人本体在机械法规下通常属于半成品机械,该系列同时决定其能否顺利并入客户整机的 CE 流程。

重点行业:具身智能与机器人、AI 硬件与算力

适用时间线

  1. 2011-08-03

    上一代版本 EVS-EN ISO 10218-1:2011 / -2:2011 生效(协调标准,带机械指令符合性推定)

    按爱沙尼亚标准中心目录,两份 2011 版自该日生效,“Directives or regulations”栏为“2006/42/EC Machinery (MD)”,即被援引为机械指令协调标准,采用即产生符合性推定。该状态一直延续到 2025 版取代。

  2. 2025-04-01

    2025 版在 CEN 成员体生效并取代 2011 版

    按爱沙尼亚标准中心目录,EVS-EN ISO 10218-1:2025 与 EVS-EN ISO 10218-2:2025 自该日生效,基础文件为 ISO 10218-1:2025 / ISO 10218-2:2025 与对应 EN 版本;2011 版同日转为“Withdrawn”。**但同一目录明确说明:2011 版虽已作废,在相应修订于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之前,仍可据以获得 2006/42/EC 意义上的符合性推定**,而 2025 版的“Directives or regulations”栏为 None。这意味着在机械指令项下,此刻“已作废的 2011 版”反而是带符合性推定的那一版。

义务清单(3 条)

每条都写明触发条件、需要留存的证据与条款出处

完成 2011 版到 2025 版的条款级差距分析与迁移

严重度 高ISO 10218-1:2025;ISO 10218-2:2025

对现有机器人型号逐条比对 2011 版与 2025 版要求,列出需要重新设计、重新验证或仅需更新文档的条款,形成迁移计划与时间表;对已在海外销售的机型明确“继续按 2011 版声明”与“升级到 2025 版”的分界,并在客户技术规范与投标文件中统一表述所依据的版本与年份。

触发条件
工业机器人与协作机器人本体制造商、机器人安全部件供应商。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2011 版与 2025 版条款级差距分析表
  • · 迁移计划(责任人、里程碑、受影响型号清单)
  • · 重新验证试验计划与结果
  • · 对外技术规范/投标文件中标准版本表述的统一口径文件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15–45 人日(估算,非承诺)

按第 2 部分对机器人应用与机器人单元做集成层风险评估

严重度 高ISO 10218-2:2025

机器人本体合规不等于应用合规:须按 ISO 10218-2 对具体应用与机器人单元(含末端执行器、工件、周边设备、围栏与安全装置、人员进入路径)做集成层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防护措施与人机协作模式,并把本体制造商在装配声明中列明的使用限制逐条落实或加以替代措施。

触发条件
在海外现场承担集成的中国机器人企业与其本地集成伙伴;以交钥匙方式交付产线的供应商风险最高。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机器人单元集成风险评估报告(含布局图与人员进入分析)
  • · 安全功能清单及其性能等级(PL/SIL)论证
  • · 本体装配声明中使用限制的逐条落实记录
  • · 协作操作模式选择依据与速度/距离/力限值参数记录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10–30 人日(估算,非承诺)

核对适用边界:服务、医疗、护理与消费机器人不适用本系列

严重度 中ISO 10218-1:2025 Scope

ISO 10218-1 明确不适用于水下、执法、军用(国防)、空中与空间机器人,也不适用于医疗机器人、护理机器人、假肢与助残器具、服务机器人、消费品以及举升或运送人员的设备。企业在对外宣称“符合 ISO 10218”前须核对产品是否落在该范围内,避免对具身智能服务机器人、配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做出不成立的符合性主张,并为这些品类另行确定适用标准与安全论证路径。

触发条件
同时经营工业机器人与服务/具身智能机器人的企业,以及在营销与投标材料中引用标准的市场与售前团队。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产品品类与标准适用范围的映射表
  • · 对外宣称符合性声明的审核记录(法务/合规会签)
  • · 范围外品类的替代标准与安全论证路径说明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2–6 人日(估算,非承诺)

罚则

本身为自愿性标准,不直接产生罚则;违约风险体现为客户合同的技术符合性条款、验收失败、集成方拒收,以及在机械法规执法中丧失可援引的安全基准。

已知不确定之处

ISO 官方网站在本次核实中返回 HTTP 403,无法从 ISO 一手页面确认 ISO 10218-1:2025 / -2:2025 的原始发布月份与版次编号,本条目的日期以 CEN 成员体(爱沙尼亚 EVS)目录页登载的 2025-04-01 生效日为准。**迁移节奏上有一个反直觉之处**:2025 版目录页“Directives or regulations”栏为 None,说明截至核实日两部分尚未在欧盟官方公报的协调标准清单中被援引;而同一目录的 2011 版页面虽标注“Withdrawn from 01.04.2025”,其“Directives or regulations”栏仍为 2006/42/EC 并载明在相应修订于官方公报公布前继续享有符合性推定。因此“尽快迁移到 2025 版”在合同与客户技术规范层面成立,在欧盟符合性推定层面反而可能提前放弃可援引的基准;实际策略须在项目启动前查阅欧盟官方公报最新协调标准清单后确定。ISO 10218 与 ISO/TS 15066(协作机器人)之间的条款整合关系未从一手文本核实,不在此断言。

来源(4)

内容截至 2026-09-12 · 语料版本 2026.09|本内容基于公开官方来源整理,标注了来源链接与复核日期,供合规决策参考;监管要求可能变化,正式对外披露、监管申报或合同承诺前请由持证专业人士复核。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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