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含科技伦理审查在内的八项管理制度与技术保障措施
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同时制定和公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完善服务协议,并以显著方式提示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承担信息安全义务。
- 触发条件
-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其中「科技伦理审查」一项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伦理委员会要求直接衔接,应合并建设而非各建一套。
- 做完之后应留存的证据
- · 八项管理制度文件包及发布生效记录
- ·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设立文件与审查记录(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合并建设的说明)
- · 对外公开的管理规则与平台公约页面截图
- · 服务协议中信息安全义务提示条款与展示留证
- · 技术保障措施说明(安全可控性论证)
首次达标投入估算:20–45 人日(估算,非承诺)